1 空運費用計算(首重、續(xù)重、材重、實重、計費重量等
空運資費計算:
通用計費公式:首重(起重資費或基價)+續(xù)重單價×(總計費重量-基重)/單位續(xù)重
通用運費計算公式:
A) 當需寄遞物品實重大于材積時,運費計算方法為:
l、小貨(G≤11KG):
C首+C續(xù)×[G計-G基]÷單位續(xù)重
注:C首——首重運費;C續(xù)——續(xù)重運費; G計——總計費重量(公斤),其小數點部分不足0.5按0.5計算,大于0.5按1計算;G基——基重(公斤)。
例如:7KG貨品按首重0.5KG=20元、續(xù)重0.5KG=9元計算,則運費總額為:
20+9×(7-0.5)÷0.5=137.計費重量單位:特快專遞行業(yè)一般以每0.5KG(0.5公斤)為一個計費重量單位。
2、大貨(G>20KG,免首重)計費公式:
C計×G計
注:G計——總計費重量(公斤),總計費重量(公斤)其小數點部分按1計算;C計——相對于G計之重量級距所對應的運費單價;
B) 當需寄遞物品實際重量小而體積較大,運費需按材積標準收取,然后再按上列公式(A)計算運費總額。求取材積公式如下:
規(guī)則物品: 長(cm)×寬(cm)×高(cm)÷5000=重量(KG)
不規(guī)則物品: 最長(cm)×最寬(cm)×最高(cm) ÷5000=重量(KG)
注:根據國際航空協(xié)會(IATA)慣例規(guī)定:快件的重量是以快件實際重量(毛重)和體積重量相比,取二者中較大者而確定。體積重量的計算方法是用快件的最長×最寬×最高/6000得出,以厘米(㎝)為單位度量,不足1厘米進位為下一個1厘米長度,如快件尺寸為52.2×45.5×62.8,則體積重量計算為53×46×63/6000=25.6㎏。對中轉的國際快件須嚴格按照此辦法計算。
C) 特殊快件(如國際件、香港件等)有時還會加上燃油附加費、偏遠地區(qū)附加費、入倉費等其它不確定附加費用,此費用須由寄件客戶支付。如此時的燃油附加費為9%,還需要在公式(A)的結果加上:運費×9%.
總費用=(運費+燃油附加費)+包裝費用+其它不確定附加費用(如保險費、偏遠地區(qū)附加費、入倉費等)
首重運費是指某單位重量內(一般為0.5KG)的包裹通過快遞門到門服務方式從始發(fā)地送達到目的地收貨人手中全過程所需的基本資費,可形象理解為出租車的“起步價”;續(xù)重運費是指相對于減去首重所定義單位重量的剩余重量部分,其中每單位重量(一般為0.5KG)的包裹通過快遞門到門服務方式從始發(fā)地送達到目的地收貨人手中全過程所需的基本資費,可形象理解為出租車的“公里價”。
一般特快專遞貨品的寄遞以第一個0.5KG為首重(或起重),每增加0.5KG為一個續(xù)重。通常首重的費用相對續(xù)重費用較高。